監獄的犯人們在晚上十點準時熄燈,並且被規定要在床上躺平,至於是不是要入睡就可以自己決定。而在熄燈前的一小時獄警們會將他們在外頭的廣場集合,然後點名,接著將他們趕回室內,他們可以熄燈前去別人的牢房串門子,但通常埃爾伯特會安靜的在自己的牢房閱讀書報,因為這是他們少數可以被允許的休閒之一。
而自從埃爾伯特收到紙筆之後,他又多了一項娛樂。
其實本來囚犯們就有撰寫書信的權利,不過埃爾伯特比較特別,所以他一開始被沒收了這項權利。埃爾伯特被剝奪的權利還有被探視權,不過這對他沒有太大的影響,因為他本來就沒有親人或朋友會來探監,所以他並不在意。
埃爾伯特第一個寫下來的是一首詩。他沒有給任何人讀過就把那一頁從筆記本上扯了下來,然後撕成碎片,因為他覺得自己太不適合寫詩了。
他接著寫了他第一次殺害那兩個年輕人的過程。這花費了他好幾個晚上才完成。他把與那兩個年輕人相遇的過程寫得很清楚,包括他在森林裡初次與他們對上眼,怎麼被他們甜膩的語言哄騙,又是怎麼將他們請進屋然後度過歡快的夜晚。
他在寫到這裡之後才想到,夏普警官對於這部分應該不感興趣。警官應該比較希望他能詳細描述自己行兇的過程,這樣會讓偵查過程更簡單一點。
不過之後埃爾伯特繼續往下寫,卻寫得越來約簡略,字跡也逐漸變得潦草,他一邊書寫一邊顫抖,最終寫出來的東西就連自己也難以辨認。
在終於寫完的那晚,他將筆記本狠狠的砸到地上,然後退開椅子,提前在熄燈前上了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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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的曠世鉅作。」埃爾伯特一邊說著一邊將手上的筆記本隔著鐵柵遞給醫生,笑著注視醫生翻閱他的筆記本。
醫生很快的看過裡面的內容,臉上沒有任何表情,兩人之間的沈默持續了幾分鐘,最後埃爾伯特又再次開口。
「好、好。我知道我不是當作家的料,我的初中甚至差點沒能畢業,和你不一樣,你是醫生,你在學生時期肯定是個資優生,別對我太苛責。」埃爾伯特像是投降一般朝著醫生舉起他的雙掌,語調輕快的說。
醫生聞言,抬起頭回看著埃爾伯特,然後闔起筆記本,搖了搖頭。 「你寫的很好,」他說。「這本筆記能讓我帶走嗎?我會給你一本新的。」
埃爾伯特爽快的答應了,然後他們像往常一樣開始了那週的訪談。後來的每一週,醫生與他見面時,都會帶一本新的筆記本來,如果埃爾伯特在那週寫了點什麼,醫生就會拿那本新的筆記本和他交換。
埃爾伯特不曾問過醫生他的「曠世鉅作」最終都去了哪裡,不過他對醫生說如果真的哪天集合成冊要出版了,記得給他帶來一本,他可以在睡前的時候讀一讀。畢竟並不是人人都有機會可以出版一本自己的傳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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